初中生
- 性别
- 女
- 学校
- 山东女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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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院校:
为弘扬和继承中国的传统书法艺术,促进传统书法传播与渗透;推动校园书法文化建设;丰富大学生的学校文化生活,展现当代大学生的才艺风貌。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山东省书法家协会与山东高等学校书法家协会共同举办山东省第一届大学生书法展览,现将征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山东高等学校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组织委员会:山东省第一届大学生书法展览组委会由山东高等学校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山东省第一届大学生书法展览评审委员会由高等学校书法家协会邀请专家组成。
三、参赛对象
全省在校研究生、本、专科大学生,分为书法专业组与非书法专业组两组。
四、参赛作品
1、作品内容: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贴近主题、格调高雅;
2、作品规格:作品规格一律为竖式(册页除外),长度不超过200cm宽度不超过90cm无需装裱;草书、篆书、篆刻,需附释文;篆刻作品不少于6方(附边款两方)。
3、作者信息:请用铅笔楷书在作品背后右下脚标注作者姓名、落款名号、性别、年龄、学校年级、地址、指导教师、联系电话,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五、奖项评审
由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山东高等学校书法家协会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来稿进行评选。
1、评出各组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入展作品100件;
2、对获奖作品分别颁发奖金,所有入展作者均颁发证书。获奖作者将获得加入山东省书法家协会会员的资格之一;
3、被评为一等奖的学生作品,该学生作品的指导教师可评为“优秀指导教师”;并视作品数量及作品质量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展览
时间:2011年11月
地点: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长清校区)美术馆
七、出版
展览展出以前出版《山东省第一届大学生书法展览优秀作品集》。
版权声明:来稿恕不退稿。山东高等学校书法家协会享有作品宣传性非商业用途的使用权(如进行复制、编辑制作画册、VCD光盘和推荐在报刊、杂志、网上发表以及办展览等),不再另付稿酬。
八、征稿日期
自即日起,截至2011年9月30日。
九、收稿地址
山东济南市山东大学(洪楼校区)艺术学院
邮
编:250100
联系人:俞黎华
电
话:15866617500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山东高等学校书法家协会。
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山东高等学校书法家协会
201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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